论述

文化与文明之论

李朋远 · 2005年 · 约 1,518 字 · 阅读约 4 分钟

很多年以前阅读柏杨的《丑陋的中国人》,某处论及文化与文明内涵时,他的观点有些模糊,似乎是因人而异各自表达,当时觉得费解。某日静下思索,表达自己的观点。

正确的理论,在于所涉目标进行明确的度量和把握。确立某种座标,进行有条理分析,得出正确的结论。

文化与文明,若从时间座标上来看,就应该有明确的区分。文化是伴随人类整个历史进程贯穿始终的东西。而文明则是人类社会近现代化的一个产物。它是人类进入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,也就是经济高度发达,社会日趋规范,人民大众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,公民参与社会活动激烈,社会各方面联系日趋广泛。在这样的基础上大家普遍推崇的公民良俗的集中体现。它是社会高度发展的一个产物,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特殊分支,是文化孕育下的优产儿。而文化本身,因为它有非常漫长的发展史,涵盖面广,内容庞杂,不同历史、不同民族和区域之间很难通联形成共识,因此,文化不等于文明,不同于文明。从定义上看,文化只是一个中性词,而文明则带有褒义。这样区分性的表达,应该是正确的。

人类有标识的文化史,只有数千年,而之前的偶有开端,至初步成型可能有数万年,文化的雏形也许只是个别个体,体脑结合下的自我完善。例如,对一个工具的自我完善,对生产、生活、群体架构的应用整结,从结绳记事,到文字的初成,这种过程的不断完善。这种形态的架构、整结演化形成文化,并推动社会的发展。

冷静而客观分析人类的发展史,在漫长时期内,由于所处环境的不理想,人类自身能力有限,竞争压力大,社会现实中难免不产生许多劣质性的东西。群体等级划分,权利的维护和争斗,不同群体之间为利益而展开的分争合斗,阴谋的实施,报复的张显,也无时不融合记载在文化之中。因此,人类文化,尤其近现代以前的文化,是带有某些污点的。而笼统地把历史文化都当成一种可以炫耀,和值得推荐和继承的美好的观点,值得商榷。怎样认识它,有针对性的加以区分和剔除,是看待、评判历史文化所应该持有的一种态度。以防止对等级、特权的宣扬和维护,倡导科学精神,宏扬公平公正,防止宗教异端对公众自由意志的表达,反对极端主义对大众的洗脑染色。所以对传统文化,认清本质,淘劣留良,而不能统统加以膜拜,在这方面,社会负有责任重道远。

文明是一个近现代产物。最初也就是个别少数人优良的社会行为规范,得到多数人认可赞许后,起到一种示范效应,并且一直在扩展和延伸,以期成为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。

文化包含的是一种思想性和社会性的东西,而文明则重在践行。在现实社会中,文化和文明的差别,可以举出例证。一个人,如果他无视社会公德,粗言秽语,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,侵占损毁公物,事事只想利己,哪怕他有官员、教授之类头衔,他虽是一个有文化的人,但决不是一个文明人。反之,一个处处显示文明行为的人,大都是有文化的人,或者是注重公德的人。而且,有文化的人,更容易被塑造成文明人。

人类文化的发展,经过长时间积淀后,在近现代进入一个突飞猛进的新时代。表现为工业化在诸多科学技术支撑下迅猛发展,城镇化,加速人口大量聚居,基础文化普及,高学历人才大幅增长,人口生存条件大大改善,社会交流交往日益频繁,文化以多样性,在大视野之下,交汇、碰撞、溶合增多。在这种大背景之下,倡导社会公德,提高个人素质,和谐人际关系,为主轴的社会文明得以奠定,不断扩展深化。

文化是在近现代社会人权、自由、民主、公正得到充分体现和尊重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,两者互为因果,又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拓展。如果说文化是社会的推动力,文明则是人类社会的方向。如何让文明不但是个体素质的标杆,而进一步成为不同群体、不同民族、不同地域、不同国家共同尊守和维护一个标杆,成为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。

初成于二〇〇五年

修改于二〇一九年